深度解析: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的四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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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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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的一项中间业务,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外科目。票据一经发出,在银行账簿上一方表现为资产一一客户对未清偿承兑汇票的责任;另一方表现为负债一一支付客户所签发汇票的责任。虽然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附属的服务业务,但是它和其他基本业务是紧密相关联的,因此必须有健全的制度并加强管理,以减少风险,维护银行的信誉。下面小编将和大家分享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的四项基本原则,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耐心往下阅读:
 
(一)使用对象必须是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根据规定,凡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根据购销合同进行的商品交易或者债权债务关系,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这里强调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对象是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同时又必须是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因为,坚持只对本行开户的付款人办理承兑业务,才能确保对付款人票款的追索权以及主动扣款和处罚权,才能切实维护银行的合法权利,有效地提高银行经济效益。
 
(二)坚持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
 
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票据立法方面有其明显的特征,早在1986年全国十大城市实行商业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时就已明确,汇票的签发、承兑、贴现必须以正常的商品交易为限,禁止签发非商品交易的汇票。签发票据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这是我国当前票据立法的主要原则之一。
 
签发票据是创设票据的法律行为,它是票据行为的开端,票据的权利、义务由签发产生。签发票据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这就要求票据当事人双方必须有合法的经济合同为基础,把票据的签发限定在以商品为给付代价的范围内,使票据的产生和使用与商品的生产和流通紧紧结合在一起,这样就有坚实的价值基础,有相应的物资与之对应,增加了票据的兑现能力,以防滥开票据,影响经济与金融的稳定。
 
银行在办理承兑业务时要严格承兑前的合法性审查,坚决制止违法、违章的商业信用行为,以确保国家政策、制度、法规的严肃性,切实履行银行的管理职能。在合法性检查方面,着重于:
 
1、汇票的开立是否基于合法真实的商品交易;
 
2、汇票的签发是否有收、付款双方的协议;
 
3、汇票所依据的商业信用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的规定;
 
4、汇票的各项要素是否填写齐全、清楚和规范。
 
(三)必须承担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既然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是基于合法真实的商品交易所为,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票据法中明确规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或承兑银行负有无条件付款的责任,不得以交易纠纷和本身承兑的责任拒付票款。当付款人无法全部履行付款时,不足部分由承兑银行支付,同时转入付款人的逾期贷款账户。
 
因为承兑银行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为此,要求银行加强对承兑申请人偿还能力的调查及控制,以保证银行信用的安全性。对于资信不可靠或汇票金额明显超越其支付能力的承兑申请人,必须预留部分保证金,同时提供资信可靠的保证人,承担票款的最终清偿责任后,银行才能给予办理承兑。
 
(四)坚持承兑手续的规范化,实行权责关系契约化的原则
 
承兑手续规范,权责关系明确是确保银行票款安全的重要一环。汇票经过承兑后,银行成为承兑申请人的债权人,承兑申请人只对银行负责而不对票据直接承担责任,由银行对票据承担义务,因此银行在办理票据承兑时,一定要与承兑申请人订立协议,取得具有实质性法律效力的债权债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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