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开始保牌,上海等地监管开始现场检查
  • 文章来源:未知
  • 时间: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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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媒体报道,近日多地监管开始对多家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报道提到:深圳监管日前向各融资租赁企业发出现场检查的通知,从9月起对部分融资租赁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另外,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也将开展这项工作;此前,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已经启动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可以说今年是各大融资租赁保牌年,另外典当行、保理也是陆续进入保牌年。
 
在2018年商务部下发《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之后,商务部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银保监会,至此今年来,融资租赁、保理、典当的金融业态公司被监管重点关注。
 
4月中旬,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商请暂停受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企业注册申请的函》,要求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在准入及监管规则尚不明确情况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暂停注册申请。
 
4月26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报送的公告》称,2019年3月底前在天津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未登陆管理系统的,应于2019年4月底前完成系统登陆并填报有关信息。2019年4月1日后新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应在注册成立后一个月内登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有关信息。
 
5月24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拟开展以集中清理“空壳”、“失联”、“僵尸”企业和整治违法违规经营为重点的融资租赁行业清理排查工作。按照“是否按要求注册及填报两个系统”(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和广东省地方金融数据快报系统)作为失联与否的认定标准。2019年6月23日前未完成系统注册和登录填写基本信息的企业将被列入失联企业名单,名单将上报银保监会,并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5月29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三类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若干意见》称,三类机构应当在完成设立登记并取得相关经营许可(或备案文件、试点资质)后6个月内实质性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相关业务,并保持持续经营,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开业后无正当理由,不得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9月18日,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亦向旗下各融资租赁公司下发《关于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的重要通知》,自2019年10月8日至11月29日对该市融资租赁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检查范围为:浦东新区、自贸试验区保税区部分企业,其他各区所有企业。
 
8月底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向相关企业下发检查通知,9月起开展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三类行业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组成员包括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及各区主管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行业协会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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