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票据资管的七点思考
  • 文章来源:未知
  • 时间: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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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现管的话是最大逻辑,实在,没风险。
 
有几个点,需要理清:
 
一:资管新规的思维叫做“功能监管”,意思是同类业务统一规则进行,按“功能”不按“部门”,市场多呼吁资管由证监会统筹。18年机构改革后,银保监主席兼任央行党委书记。证监会的备案,意义重大。
 
二:一行三会分拆、重组后,票据业务监管在银监会和银保监会。央行是基础设施管理者,不是业务监管机构,它的不少规则未实行,比如“票据融资”算贷款问题。《贷款通则》脱离业务实践。
 
三:传统信贷和票据资产的属性已完全不同,有了公开交易市场、收益率曲线、非银参与,再加上评级、做市之类的探索,标准化即将完成。
 
四:票据资管是标准的同业投资。通道时代(被动管理),同业投资的管理者尚且不配合提供底层清单,那么,如今都成了主动管理,又有什么理由要求管理者提供资产明细配合银监检查呢?因此,投了它,合规上比以前更安全。
 
五:广东银监、银监会曾经下过几个文件,涉及到了票据资管,基本态度是间接认可。资管新规属于联合发文,实际上也并未说的很绝对,保留了再开放可能。
 
六:同业去杠杆最严的时候,银监下发过127号文,其中提到金融机构开展同业投资不得接受和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票据承兑属于明显的第三方担保,较真起来,票据资管严重违规。但,它却坚挺了几年。
 
银监或许压根没想封杀它。
 
七:《贷款通则》等有关票据信贷的认定或统计,多来自人民银行,票交所由人行主导成立,纳入了非银和非法人产品。做出了看似和之前矛盾的决定,说明他们在试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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